哈氏可磨性指數原理與方法
2022-02-08 來自: 鶴壁華能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瀏覽次數:1329
哈氏可磨性指數原理:
先將規(guī)定質量及粒度方位的煤樣放入哈氏可磨性測定儀中研磨,然后再特定的測定天劍下繼續(xù)篩分研磨的煤樣,并對篩上的煤樣質量進行稱量測定。哈氏法測定的結果以哈氏可磨性指數呈現,其具體計算方法先計算研磨前煤樣量與篩上煤樣質量的差值,其結果即為篩下煤樣質量,然后再通過一元線性回歸方程的計算方法,或者直接以標準哈氏校準圖為依據來求得哈氏可磨性指數的結果[4-7]。
哈氏可磨性指數測試方法:
1、制備煤樣:將煤樣破碎到6mm,將此煤樣縮分出約1 kg,放人盤內攤開至層厚不超過10mm,空氣干燥后稱量(稱準到1g);用1.25mm的篩子,分批過篩上述煤樣,每批約200 g,采用逐級破碎的方法,不斷調節(jié)破碎機的輥的間距,使其只能破碎較大的顆粒。不斷破碎、篩分直至上述煤樣全部通過1. 25 mm篩子。留取0.63-1.25mm的煤樣,棄去篩下物。稱盤0.63-1.25mm的煤樣(稱準到1g),計算這個粒度范圍的煤樣質量占破碎前煤樣總質量的百分數(出樣率),若出樣率小于45%,則該煤樣作廢。再從6mm煤樣中縮分出1 kg,按上述制樣方法重新制樣。
2、試運轉哈氏儀,檢查是否正常,然后將計數器的撥桿調到合適的啟動位置,使儀器能在運轉(60±0.25)r時自動停止。
3、清掃研磨碗、研磨環(huán)和鋼球,并將鋼球盡可能均勻地分布在研磨碗的凹槽內。
4、將0.63-1.25mm的煤樣混合均勻,用二分器分出120g,用}0.63mm篩子在振篩機上篩5 min,以除去小于0.63mm的煤粉;再用二分器縮分為每份不少于50g的兩份煤樣。
5、稱取(50±0.01)g已除去煤粉的煤樣記作m(g)。將煤樣均勻倒入研磨碗內,平整其表面,并將落在鋼球上和研磨碗凸起部分的煤樣清掃到鋼球周圍,使研磨環(huán)的十字槽與主軸下端十字頭方向基本一致時將研磨環(huán)放在研磨碗內。
6、把研磨碗移入機座內,使研磨環(huán)的十字槽對準主軸下端的十字頭同時將研磨碗掛在機座兩側的螺栓上,擰緊固定,以確保總垂直力均勻施加在8個鋼球上。
7、將計數器調到零位,啟動電機,儀器運轉(6o±0.25)r后自動停止。
8、將保護篩0.071mm篩子和篩底盤套疊好,卸下研磨碗,把粘在研磨環(huán)上的煤粉刷到保護篩上,然后將磨過的煤樣連同鋼球一起倒入保護篩,并仔細將粘在研磨碗和鋼球上的煤粉刷到保護篩上。再把粘在保護篩上的煤粉刷到0.71 mm篩子內。取下保護篩并把鋼球放回研磨碗內。
9、將篩蓋蓋在0.071 mm篩子上,連篩底盤一起放在振篩機上振篩10min。取下篩子,將粘在0.071mm篩面底下的煤粉刷到篩底盤內,重新放到振篩機上振篩5min,再刷篩面底下一次,振篩5min,刷篩面底下一次。
10、稱量0.071mm篩上的煤樣(稱準到0.01g),記作m1(g)。
11、稱量0. 071 mm篩下的煤樣(稱準到0. 01 g ),篩上和篩下煤樣質量之和與研磨前煤樣質量m(g)相差不得大于0.5g,否則測定結果作廢,應重做試驗。
哈氏可磨性指數注意事項:
在煤的可磨性指數測定中。操作人員要認真閱讀《煤的可磨性指數測定方法》嚴格按照標準方法的規(guī)定操作,此處還要注意以下幾點:
1、分樣時用二分器操作,不得以其他方式分樣。
2、在清掃篩底時,要清刷干凈,同時也要防止篩上的煤樣從篩蓋縫中漏出。
3、要確保儀器運轉60±0.25轉。
4、在用標準可磨性煤樣校準儀器以前,操作人員要對照標準檢查平時測定的操作步驟,確保嚴格遵守標準的各項規(guī)定,在使用標樣測定時盡量不帶入人為的誤差和系統(tǒng)的誤差,以保證校準圖的準確性。
根據GB2565《煤的可磨性測定方法》的規(guī)定:每年至少用標準可磨性煤樣的校準一次哈氏儀,當儀器、設備(包括試驗篩)更新或修理,或懷疑哈氏儀有問題時應用標樣進行校準。